湘医保函〔2026〕37号。各市州、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在长部省属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为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轮接续采购中选结果落地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一)采购主体。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以及参与报量的各类医疗机构均应按要求采购、使用中选产品,鼓励其他医保协议医疗机构采购、使用中选产品。(二)品种范围。冠脉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轮接续采购中选产品(详见附件)。
二、采购周期和协议采购量。(一)采购周期。本次冠脉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轮接续采购周期至2029年6月30日,自2026年10月1日起全省统一执行中选结果。首年度执行时间为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后续协议年度按自然年度执行。采购周期内,协议一年一签。采购周期结束后,根据采购供应情况视情延长。(二)协议采购量。年度协议采购量为医疗机构在系统确认的约定采购量。首年度协议采购量按年度协议量的15/12进行折算(非整数四舍五入)。周期内医疗机构采购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三、主要任务。(一)规范产品挂网。相关企业于2026年9月30日之前在湖南省医药采购平台完成企业注册与认证、配送方案设置等工作,确保2026年10月1日起全省执行中选结果。采购周期内,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中选产品和非中选产品“价采联动”管理要求,对挂网价格偏高的非中选产品赋以价格“红黄标”预警标识。其中,非中选冠状动脉药物洗脱合金支架挂网价达到最高中选价格1.8倍即1708元/个的纳入黄标管理,达到2.5倍即2372元/个的纳入红标管理;非中选冠状动脉药物洗脱不锈钢支架挂网价达到最高中选价格1.8倍即1526元/个的纳入黄标管理,达到2.5倍即2120元/个的纳入红标管理。(二)签订带量采购协议。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和医疗机构,于2026年11月1日前按流程在湖南省医药采购平台及时完成中选产品三方购销协议签订工作。(三)保障产品质量供应。中选企业是保障产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质量和供应入围标准,坚决防范因价格下降而降低产品质量的行为。采购周期内如出现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供应不及时、质量不合格、断供等情况,将上报联采办并视情采取相应惩戒、退出和应急保障等措施。(四)规范采购使用行为。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产品进院渠道,不得以费用控制、医疗机构使用品种数量要求、未申报采购量等为由影响中选产品的采购使用。中选产品通过湖南省医药采购平台进行采购交易,严格执行中选价格,严禁线下网外采购,不得进行二次议价和任何形式的价格折扣。协议期内中选产品采购使用数量不得少于同类产品采购使用总量的80%。医疗机构不得在中选产品进院、库存、使用等环节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四、其他事项。加强组织协调,加强监测监管。各地要密切监测中选企业履约情况,按照“每月监测、年度评估”的要求,对医疗机构执行协议采购量进度及货款结算情况开展监测督导。对工作进度严重滞后、未完成约定采购数量、大量使用高价非中选产品的医疗机构,按医保定点协议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联系人:李娜 0731-84900380。附件:国家组织冠脉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轮接续采购相关产品清单。湖南省医疗保障局,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