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yuxi.gov.cn/yxs/ztb/20261008/1683720.html)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8日
项目概况
“大玉医”城市医疗集团(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耗材(眼耳鼻咽喉科耗材)采购项目(五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0-29 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规定,受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委托,云南鼎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代理“大玉医”城市医疗集团(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耗材(眼耳鼻咽喉科耗材)采购项目(五次)的招标工作,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DYZB[202605]YXSDSRMYY-1号
1.2项目名称:“大玉医”城市医疗集团(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耗材(眼耳鼻咽喉科耗材)采购项目(五次)
1.3预算金额:约651848.74元,本项目年度总预算范围内,合同执行时按照实际供货量和中标单价据实结算。招标时提供的数量仅供投标参考,不作为合同签订和执行的依据。本项目采用单价形式进行采购。
1.4最高限价:本项目执行单价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人填报的各项单价均不得超过目录中约定的最高限价。
1.5采购需求:“大玉医”城市医疗集团(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耗材(眼耳鼻咽喉科耗材)采购项目(五次),投标人必须对所有品目投标,不得有遗漏;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及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其他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1.7质保期(有效期):投标人提供的耗材应是最新生产且检验合格的产品,耗材可供使用的期限为标示有效期的三分之二,最短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库存医用耗材在有效期前1至3个月须进行更换。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8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开始按需求供货(正常配送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个日历天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应急医用耗材及急诊手术用医用耗材需在4小时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不得因供货不及时影响采购人正常医疗工作。
1.9合同履行期限:1年或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截至该项目年度采购预算执行完毕。即如当年的该项目供货总金额达到年度采购预算时,无论是否满足一年的服务期,供货合同自然终止;如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服务期内采购金额未达到该项目年度采购预算时,1年期满,供货合同自然终止。服务期内,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需要集中采购、统一管理、统一配送则按照国家、省、市最新政策规定执行,由此造成影响合同履行的,合同自行终止,采购人对此不承担违约、赔偿、缔约过失等责任,且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1交货地点: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耗材按采购人订单要求备货、交付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如医院库房或相关科室。
1.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2)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
2.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2)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守法经营声明书》。
2.6信用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评审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10%。
2.10特定资格: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4日17时30分前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3.2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3.3获取方式:云南鼎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玉河社区江川口五组60幢3号4楼)现场获取或网上报名。投标人可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到2537937792@qq.com邮箱,电话联系是否报名成功,成功后获取招标文件。
3.3.1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则无需提供);
(5)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9时30分。逾期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2递交地址:云南鼎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玉河社区江川口五组60幢3号3楼)。
五、开标
5.1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9日9时30分。
5.2开标地点:云南鼎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玉河社区江川口五组60幢3号3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玉溪市人民政府网、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云南省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公众号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参照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31号
联系电话:0877-2989712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鼎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玉河社区江川口五组60幢3号4楼
联系方式:0877-2026888、18487732037(王旭)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旭
电话:0877-2026888、1848773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