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MR机(1.5T)采购更正:全部采购包付款方式调整为100%分期支付并补充技术指标要求

   2026-11-05 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730-2611GG03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MR机(1.5T)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1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需求调整

更正内容:

(一)所有采购包的付款方式调整为:1期:支付比例100%,以此为准: 1、如中标货物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生产的:(1)在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合同总价30%的无条件支付银行预付款保函以及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发票,采购人原则上收到预付款保函和预付款发票且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1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保函按采购人要求出具。(2)所有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且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支付方式含银行转账、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形式)。2、如中标货物为非中小微企业生产的:(1)所有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且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100%(支付方式含银行转账、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形式)。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二)原采购文件P15页“ 附表一:医用磁共振设备(MR机(1.5T))“第18点指标要求补充: 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提供服务承诺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1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根据《肇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肇财采购〔2023〕26号)的文件精神,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下载本公告附件《肇庆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采购代理机构)》,在评价人处填写单位名称,并在第1项至第3项的评价指标填写评分,打印后于单位名称上加盖公章,扫描件请随投标文件提交时一并提交。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肇庆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

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东岗东路9号

联系方式:0758-2102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航招采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华明路13号2704室

联系方式:020-837178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20-83717852

中航招采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05日

相关附件:

肇庆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MR机(1.5T)招标文件(2026110501).zip

肇庆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供应商评价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放在响应文件最后一页)不作为资格性符合性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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